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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构及组织

홈으로 议会介绍 结构及组织
  • 议长
    • 副议长
      • 常任委员会
        • 议会运营委员会
        • 企划文化委员会
        • 城市环境委员会
        • 经济福利委员会
      • 特别委员会
        • 伦理特别委员会
        • 预算结算特别委员会
      • 议会事务局长
        • 专门委员
        • 总务部
        • 议事组
        • 议政宣传组
        • 议政支援组
  •  

议员

  • 选举:通过市民的普通、平等、直接、秘密选举选出
  • 构成:21名(地区18名,比例代表3名)
  • 任期:2018.7 1~2022. 6. 30(4年)

议长/副议长

  • 构成:议长1人,副议长1人
  • 选举:议员不记名投票选出
  • 任期:各两年(前半期,后半期)
  • 议长:代表议会,监督议会事务等议会运营的中心作用
  • 副议长:议长有事时,代理议长的职务

委员会

  • 常任委员会

    由议会运营、企划文化、城市环境、经济福利等4个委员会组成,负责审查管辖的议案和请愿及处理信访等案件。

  • 特别委员会

    经全体会议表决,可设立特别委员会来审查特定案件。